结婚的哪些意思表示的内容必须合法? |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6-03-10 11:27) 点击:187 |
结婚的哪些意思表示的内容必须合法? 结婚以自愿为基础,这是婚姻自由原则的具体体现,而结婚的目的是双方形成夫妻关系并长久共同生活。因此,双方有关结婚意思表示内容的应体现双方对婚姻的态度和结婚后共同生活的打算等,不应附加与法律相违背、与婚姻本质相违背的条件。比如约定“结婚后不得离婚、结婚后不在一起共同生活、生有子女后婚姻关系终止”等内容,都是法律所不允许的。有的国家的法律对此设置了专门条款。如《德国民法典》第1314条和1353条规定,婚姻的一般效力之一是“共同的婚姻生活”,即婚姻双方互相之间有义务过共同的婚姻生活。如果婚姻双方在结婚时一致认为其无意建立共同的婚姻生活,则构成可撤销的婚姻。又如,《瑞士民法黄》第120条规定,妻子无意建立共同婚姻生活,但是,根据法律的原则内容和精神,结婚当事人意思表示内容的核心应当是“同意结为夫妻,并共同生活”。而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内容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结婚当事人不得通过约定增加或减少,如当事人约定“减除夫妻通常的权利义务,夫妻不共同生活”等内容,均属无效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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