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出租登记条件是什么?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6-05-04 15:17) 点击:183 |
房产出租登记条件是什么? (一)凡单位自有非住宅房屋或私有房屋租赁的,租赁双方必须到市房地产管理局办理租赁登记鉴证手续,领取《房屋租赁证》。 (二)办理租赁登记鉴证应交验下列证件: 1.租赁双方协商议定的房屋租赁协议。 2.出租方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 3.承租方持注明用途情况的证明及身份证明;承租方系外省市的,应持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及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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